云集擂鼓墩
4月8日,谭维四与省博物馆干部高仲达来到武汉空军后勤部,送达了韩宁夫批示的省文化局《关于发掘随县擂鼓墩一号古墓的请示报告》抄件。这份报告的第二部分明确提出:“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凡因建设工程关系而进行的文物勘探、发掘、拆除、迁移等工作,应当列入建设工程计划,所需的经费和劳动力,由建设部门分别列入预算和劳动计划’的规定,此次发掘经费、劳力、物资应请武空后勤部给予安排。预计需款四万二千元,应请武空后勤部列入工程预算并拨交发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掌握,节约使用。”
在此之前,谭维四与武空后勤部白副主任有过接触,就擂鼓墩古墓发掘事宜进行过沟通。这次前来,除让武空方面进一步了解国务院相关规定外,还提出了三点要求:请武空后勤部一位领导参加省、地、县联合组织的发掘领导小组;经费问题请列入雷修所预算;雷修所交通工具困难,希望能在发掘紧张期间,武空后勤部能从其他部队调几部汽车供发掘工地使用。
4月25日,谭维四等三人应约来到武汉空军后勤部,政治部白副主任就上次提出的问题作了明确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