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园里有一株蔷薇,深夜里我用我的血、我的泪去灌溉它,培植它,它含苞发蕾以至于开花,人们都归功于园丁,有谁知是我的痴心呢!然而我不愿人知,同时也不愿蔷薇知。深夜,人们都在安息,花儿呢也正在睡眠,因之我便成了梦想中的园丁。
我已清楚地认识了自己的命运,我也很安于自己命运而不觉苦痛,但是,这时确有一个人为了我,为了她自己,受着极沉长的痛苦,是谁呢?便是我名义上的妻。
我的家庭你深知。母亲都是整天被人压制驱使着做奴隶,卅年到我家,未敢抬起头来说句高声话。祖母脾气又那样暴烈,一有差错,跪在祖宗像前一天不准起来。母亲这样,我的妻更比不上母亲了,她所受的苦痛,更不堪令人怀想她。可怜她性情迟纯,忠厚过人;在别人家她可做一个好媳妇,在我家里,她便成了一个仅能转动的活尸。
我早想着解放了她,让她逃出这个毒恶凌人的囚狱,无论到什么地方去,都比我的家自由幸福多了。我呢,也可随身漂泊,永无牵挂,努力社会事业,以毁灭这万恶的家庭为志愿;不然将我这残余生命浮荡在深涧高山之上,和飞鸟游云同样极止无定地飘浮着。
决志后,我才归来同家庭提出和我的妻子正式离婚,哪知道他们不明白我是为——她,反而责备我不应半途弃她;更捉风捕影地,猜疑我别有怀抱。他们说我妻十年在家,并未曾犯七出例条,他们不能向她家提出。更加父亲和她祖父是师生关系,更不敢起这个意。他们已经决定要她受这痛苦,我所想的计划完全失败了。不幸的可怜的她,永远地在我名下系缚着,一直到她进了坟墓。这是多么残酷的事情!我懊丧着,我烦恼着,也一直到我进了坟墓:一切都完了,我还说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