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庆看了看下面,外廊已经站了十几名赶来听审的闲人,其实也不是闲人,几乎都是讼师,都想通过这件案子了解新任县君的审案风格。
李延庆却不买他的帐,冷冷道:“小事大办,缓事急办,轻重不分,且以‘不敬之举’记你一过,罚原告钱五百。”
讼师也有约束,一年只有三次记过机会,连续三次记过当年就不能接案子了,这件案子明明不急,应该是放在词讼牌下,等择日开堂审理,他们偏偏要敲闻登鼓告状,这就是讼师不专业了,所以要吃罚,不仅讼师被罚,原告也要罚钱五百文,以示警告。
讼师张明没想到新县令这么严厉,一点都不好糊弄,他吓得低下头不敢吭声。
李延庆这才道:“把讼状递上来!”
张明躬身呈上讼状,一名捕快将讼状转给李延庆,李延庆翻了翻道:“这桩案子的大致情况我已了解了,但我听说你们已同意与被告协商解决,为何又要来告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