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借助“关联思维”天马行空是件很有意思的事,但思维的力量在于它赋予我们能力去追踪各种想法之间的逻辑关系和证据关系。事实上,当我们谈到“思考”时,主要谈的就是追踪这类关系的活动。正是依靠这种发现各种想法之间推断关系的能力,侦探才能破案,科学家才能验证假说,数独爱好者才能解出谜题。思维活动的大部分价值就在于我们能把各种想法组织成条理分明的思想串列,让我们“看出”是什么引出了什么。换句话说,我们对思考的主要兴趣集中在“推理”上。
心理学研究表明,推理有两种形式。有些推理依靠直觉,是自动完成的;而另一些推理需要在受控的情况下,通过反思完成。(这种区别通常称为“系统1推理”和“系统2推理”的区别。)自动推理速度很快,而且大部分是无意识的;受控推理速度慢,而且通常是在意识控制下进行的。但自动推理和受控推理并不是非此即彼,它们是一个连续统一体(Continuum)的两个端点;实际上,很多推理过程都是介于“完全的自动推理”和“完全的受控推理”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