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邦齐的区域政治生态学研究,首次用“市民社会”理论审视知识分子群体的流动格局与走向对晚清政治变迁的影响,特别是在国家—社会的二元框架内,知识分子身份角色变迁与基层组织的互动关系,这基本上是一个本土化的视角。但由于其把政治发展的变量置于内核—外缘的区域政治生态网络中,并以“内部核心的魅力”为题专辟一节探析内核的辐射作用,认为外缘知识精英在内核受教育后,会自觉流回家乡发展现代化事业,故而内核—外缘之分基本上成为激进—保守对立的地理指示物。我们似乎总能从他的分析中感觉到传统—近代模式的影子。
在萧邦齐之后,“市民社会”概念作为解释工具逐渐被更为明确地引进了近代中国史的研究,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层面:一是美国中国学界比较重视政治词汇的类比作用。比如他们颇关注“公论”“公务”等词汇的出现频度,认为中国政治语汇中包含着一个术语“公”(ɡōnɡ),其含义与它的西方对应词“公共”(public)十分相似,意味着进化了的地方自治传统实际上在侵蚀着国家权力,而像“公共”“国有”“私”等观念的出现和转换,在司法诉讼领域内会各自为自己的支配地位展开竞争。官方与非官方精英都在寻求政治合法性。“公共”“官”“私”这些过去用过的词汇,在新的生活中被确立了合法的意义,在回答社会和政治问题时,成为新的参量。[29]二是一些学者往往通过描述国家向社会的权利让渡来标示出公域的范围。其实,有关晚清基层社会对国家权力渗透的考察,从孔飞力(Philip Kuhn)等人对地方主义兴起进行研究时就已经开始了,后来在兰钦(Mary Backus Rankin)、罗威廉(William T.Rowe)的著作中被重新加以系统化。兰钦把晚清政治语汇划分为三重概念,即官、公和私。公共处在国家和私人之间的位置上。公共空间拓展的程度取决于如下一些标准:如私人团体和财产权的发达、构成和自由表达公共意见的交往方式和场所、法律对这些权利制度和行为的保障,以及对国家权利的结构性制约等。一些普遍性的假设,如政府和个人利益之间存在冲突,并促成了限制国家权威正式边界的信念等因素也起着重要作用。[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