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力量与正义在上帝中是一回事。但是,我们必须问问:在一个疏离或异化了的世界中,爱、力量与正义又怎么办呢?
(二)神圣共同体中的爱、力量与正义
爱、力量与正义在上帝之中是统一的,它们在上帝在此世的新创造中也是统一的。人与其存在之基础、与其自身、与其世界都是疏离的。但是他仍然是人。他不可能完全切断与其创造基础的纽带,他仍然是一个具有核心的人,并在此意义上与其自身是统一的。他仍然参与着他的世界。换言之,重新结合的爱、抗拒非存在的力量、创造性的正义,都依然在人之中活跃着。生命并非毫无歧义是善的。否则它就不会是生命,而仅仅是生命的可能了。生命也并非毫无歧义是恶的。否则非存在就会征服了存在。但是,生命在其一切表现中都是有歧义的。在爱、力量和正义方面,它也是有歧义的。在我们前面的讨论中,我们已在许多地方接触到了这个事实。现在,我们必须在疏离的世界之内的新的创造的光照下来考虑这个事实,这个新的创造,我建议称为神圣共同体。
在一种预先表达的概括中,我得说:在神圣共同体中,爱的阿加佩性质,切入了爱的力比多(libido)、厄洛斯(eros)和菲利亚(philia)性质,并将它们提升而超越了其自我中心的歧义。在神圣共同体中,精神力量通过放弃强制,将力量提高而超越了其动态实现的歧义。在神圣共同体中,因恩典称义将正义提高而超越了其抽象计算性的歧义。这意味着,在神圣共同体中,处于存在论结构中的爱、力量和正义得到了肯定,而其疏离的歧义的实在,则被转化成了它们在神圣生命中的统一性的一种显现。